2024年全市加快推进低效工业用地转型2025-02-13 10:52:532024年,苏州市政府办印发《苏州市推进低效工业用地转型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明确提出探索灵活高效的产权归集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转型项目合法延长使用年限、给予容积率超过3.0的项目资金奖励、鼓励创新探索实施“工业安置房”模式等,为全市低效工业用地转型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截至2024年底,全市已实施低效工业用地转型约15000亩,开工建设面积约1255万平方米;评选认定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项目优质案例20个。 下一步,一是“因地制宜”采取政府主导实施改造一批、社会资本推动实施改造一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实施改造一批、鼓励原有企业自主改造一批、多部门共同整治提升一批,加快推进低效工业用地转型。二是鼓励各地积极探索项目管家全链条服务模式,完善提前介入、容缺受理、告知承诺、限时办结、全程帮代办等服务措施,帮助企业“一站式”办妥各项审批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转型积极性。三是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鼓励专业运营商等市场主体参与低效工业用地转型,支持其建设工业厂房和出租物业获利的正当权益。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产业园区改造建设,满足低效工业用地转型资金需求。
2024年全市鼓励“工业上楼”取得明显成效2025-01-06 10:47:002024年,市工信局结合苏州产业发展实际,依据“工业上楼”标准要求,推动全市绝大部分新建厂房项目达到了四层及以上的厂房高度,厂房层高、标准层面积和楼面荷载等达到或超过“工业上楼”基本技术指标。在2023年全市评审认定首批27个“工业上楼”示范项目基础上,2024年评选认定“工业上楼”项目优质案例40个。全市新开工“工业上楼”项目169个,开工建设面积1408万平方米。 下一步,全市将以“工业上楼”为有效抓手,拓展工业发展新空间。一是各地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围绕产业创新集群建设,通过新型产业载体开发,积极探索“工业上楼”实践路径,积极打造“工业上楼”项目。二是将鼓励“工业上楼”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对新引进并入驻高层厂房的企业,在建成投运前三年内,均纳入市、县两级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白名单”,按A类企业标准享受各项支持政策。落实新上或改建的高层厂房项目,所建行政办公、生活服务、生产服务设施地上建筑占比的上限由15%提高到30%等。三是各地要通过实地考察、座谈交流和专家讲座等,主动对标先进地区和城市,积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创造性的做好“工业上楼”工作。
全市推进低效工业用地转型工作现场会召开2024-12-06 16:23:0712月5日,全市推进低效工业用地转型工作现场会召开,落实国家、省、市相关决策部署,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低效用地转型的重点任务,为新型工业化建设提供强大动能。市委副书记、市长吴庆文出席并讲话。 吴庆文指出,今年以来,我市完成“数据得地”供地3188亩、新开工“工业上楼”项目165个;累计供应产业用地1.85万亩、平均容积率1.9以上,土地经济承载容量不断提高,低效工业用地转型工作取得明显进展。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充分认识到产业用地转型事关产业结构升级和城市品质提升,是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各地各部门要拿出更强的责任感、紧迫感,坚持全力抓好低效用地转型工作。要坚持谋定后动,注重规划先行,做到“地”和“产”同步谋划、同步推进。要坚持破立并举,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大胆探索新模式、新经验。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制定转型标准、路径、模式等,提升转型质效。 吴庆文要求,要着力做好低效工业用地“腾”和“用”两篇文章。要完善评估机制、退出机制,明确腾哪里、怎么腾,不断推动资源优化整合。要明确用在哪、怎么用,创新改造模式、招商模式、融资模式、服务模式,集中资源支持招大引强、培优育强,坚持以产定用、以用促产,不断提升产出效益。在更新改造过程中,要更加重视安全管理,全力防范各类风险隐患,切实守牢安全底线。 会议通报了全市推进低效工业用地转型工作情况,并围绕《苏州市推进低效工业用地转型三年行动方案》作政策解读,太仓市、相城区、苏州高新区、市资规局作了交流发言。 会前,吴庆文一行先后到吴中区胥江湾壹号产业园、江苏奥康银华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市路远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城南科技产业园、苏州贝爱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调研,实地了解产业转型升级、低效用地盘活等情况。 副市长施嘉泓、毛伟,市政府秘书长俞愉,各县级市(区)和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来源:苏州日报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2024-06-24 16:01:58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
苏州市2023年度“工业上楼”和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项目拟奖励名单公示2024-06-12 14:00:00依据《苏州市鼓励“工业上楼”工作试点方案》(市府办〔2023〕95号)《苏州市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市府办〔2023〕198号)《苏州市市级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9号)相关精神,以及《关于组织“工业上楼”和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奖励申报的通知》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各地初审推荐、专家综合评审、信用查询、部门会商、党组研究等环节,现将拟奖补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6月12日至6月19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我局联系,反映情况须真实客观,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咨询电话:0512-68616313 监督电话:0512-68616307 附件1:2023年全市工业上楼贷款贴息拟奖励项目 附件2:2023年全市老旧工业区改造提升拟奖励项目   
市工信局赴苏州工业园区、昆山市开展“工业上楼”工作专题调研2024-03-21 17:17:413月19日,苏州市工信局副局长罗敏一行,先后赴苏州工业园区恒泰智造-智能制造产业园、苏州维力医疗科创园,昆山市周市镇古田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蒲公英科创产业园,持续开展“工业上楼”工作专题调研。 在现场调研座谈会上,罗敏指出,要因地制宜,结合当地产业特点,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上楼”,以点带面,不断做优土地存量。要注重发挥本地优势,打造特色产业园,在发挥龙头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做好产业链空间的谋划布局。要组织企业参观学习,充分调动和发挥企业自主改造积极性,逐步消除“散乱污”、提升“老破小”,推动老旧工业区改造改出实效。
苏州市2022年度镇村工业集中区优化整治提升项目拟奖补名单公示2023-11-17 15:29:13根据《关于支持产业创新集群建设的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相关精神,以及《关于组织2022年度镇村工业集中区优化整治提升奖励申报的通知》要求,经各镇(街道)或开发区(功能区)申报、各县级市(区)初审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现将拟奖补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7日至11月24日。联系电话:68616313(业务),68616307(监督) 近年来,市工信局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镇村工业集中区整治提升。各个县级市(区)认真贯彻落实《苏州市镇村两级工业集中区优化整治提升工作方案》(苏工信产业发〔2019〕3号)文件精神,积极推动优化整治提升,加快推进连片清理,进一步腾出土地资源。通过政府收储、企业自主改造、国资集体联合、专业运营等多种方式加快产业用地更新,打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新高地。2022年拟奖补的17个镇村工业集中区优化整治提升项目,合计存量更新土地面积8101亩,新引进企业1530家,整治提升低端低效企业461家等。 下一步,市工信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发挥好镇村工业集中区优化整治提升示范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持续为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空间。 附件:2022年度镇村工业集中区优化整治提升项目拟奖补名单
省工信厅石晓鹏副厅长来苏专题调研2023-11-16 10:29:1811月14-15日,省工信厅石晓鹏副厅长一行来苏州开展专题调研,重点围绕传统产业焕新、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服务体系建设、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产业集群(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专题工作,实地调研了迈为科技公司、中新智地产业园、盛泽中纺联检测平台等。     同时,召开省工信厅调研苏州工信条线专题座谈会,张家港、常熟、苏州工业园区、吴江等工信部门就上述重点专题,结合自身特色以及工作作法,进行了交流。市工信局政策法规、节能、企业处就传统产业换新、“两高”目录、绿色体系创建、企业服务体系等专题工作,围绕目前的成效、工作实际以及建议,做了工作汇报。省工信厅转型升级、节能、中小、服务体系等处室介绍了下步重点工作打算。 市工信局石志伟副局长,就苏州市筹划开展新型工业化建设中,主要涉及的企业服务、增资扩产、老旧工业区改造、工业经济运行监测等工作打算进行了汇报交流。 石晓鹏副厅长指出:要深入实施制造强省行动方案,持续深化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和产业强链,加大企业技术创新支持力度。大力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坚定不移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坚持项目化、清单化跟踪任务落实。要持之以恒推动工业绿色发展,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应用,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健全绿色制造体系,为实现“双碳”目标助力赋能。最后就工信部门工作方法提出明确要求,要做到基础扎实,台账清晰,心中有底。 
《苏州市工业厂房品质提升指引(试行)》的解读2023-10-27 15:12:048月21日,市工信局、市资规局和市住建局联合印发《苏州市工业厂房品质提升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要求全面提升我市工业厂房建设品质。现对其解读如下: 一、《指引》制定依据 为坚决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批示:引导建设高水平工业厂房,在建筑形态、光伏应用、创意设计、厂房环境等方面制定相应政策指引。推动《苏州市鼓励“工业上楼”工作试点方案》(市府办〔2023〕95号)落地见效,提高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促进产业集聚,全面提升我市工业厂房建设品质。 二、《指引》制定过程 《指引》按部门重大决策事项程序,市工信局会市发改委、市资规局和市住建局专题研究会商,委托专业第三方深入调查研究并借鉴国内先进城市经验,初步制定《指引》(征求意见稿)。经过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集体讨论等流程,多次修改完善,并按程序由市工信局会市资规局和市住建局联合发布。 三、《指引》主要内容 《指引》共有9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总则,概括论述制定本《指引》的总体考虑和目的。第二部分至第五部分,从建筑形态、创意设计、厂房设计和光伏应用四个方面明确指引要求。建筑形态重点围绕总体布局、功能分区、建筑风格、空间划分、景观协调、立面设计等六个方面指引;创意设计重点围绕建筑造型、立面设计、入口设计、色彩设计、绿化设计等五个方面指引;厂房设计重点围绕采光设计、通风设计、室内选材、空间布局、人车分流等五个方面指引;光伏应用重点围绕新建屋顶同步设计、既有屋顶后期加装、光伏一体化(BIPV)应用、安全美观、开发利用标准五个方面指引。第六部分是建筑节能,第七部分是智能制造,第八部分是工业上楼,这三部分围绕落实市委市政府近期的最新工作要求指引。第九部分是个性化指引,结合苏州产业发展特点,针对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和先进材料四大主导产业工业厂房品质提升提出个性化指引。 四、下一步举措 市工信局将按照《指引》明确标准要求,联合市资规局和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指导各地采取切实政策措施,通过加强高起点规划引领,落实高标准建筑设计,组织开展“工业上楼”示范项目和高品质工业厂房评选等具体工作举措,实现《指引》尽快落地见效,推动全市工业厂房品质全面提升。 【苏工信政法〔2023〕6号】关于印发苏州市工业厂房品质提升指引(试行)的通知
关于《苏州市工业厂房品质提升指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2023-06-30 17:47:00为贯彻落实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提升我市高水平工业厂房品质的指示要求,体现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和安全耐久、生产便利、绿色设计的高水平工业厂房设计理念,推动促进我市工业厂房的高品质提升。日前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起草了《苏州市工业厂房品质提升指引(试行)》(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苏州市三香路998号苏州市工信局产业政策与法规处(邮编215004)。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cyzcyfgc@szgxj.suzhou.gov.cn。 联系电话:68616313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9日。 苏州市工业厂房品质提升指引(试行)
学习先进经验 聚力“工业上楼”新动能2023-03-01 16:39:54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以及市府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意见》文件精神,2月22日至24日,由市工信局罗敏副局长带队,会同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和部分工信条线相关工作负责同志,赴深圳和东莞两地学习考察“工业上楼”先进经验。    学习考察中,通过网络信息了解、实地参观“工业上楼”项目、与深莞两地工信局等相关部门深入座谈交流等方式,考察组深有体会,苏州可以从现实基础、思想共识、政策体系、运行机制和品牌成效等多方面学习借鉴深莞两地“工业上楼”的先进经验做法。 “工业上楼”,着力点是“增量提质、存量提效”;出发点为“问天要空间,向上要效益”。启动土地与空间要素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工业上楼”模式,构建创新产业链、培育产业新动能,为制造业“裂变”注入新动能。   苏州积极 学习借鉴两市“工业上楼”先进经验的同时,应主动创新打造苏州实践“工业上楼”品牌,借助我市优良的营商环境、创业创新集群和完整制造业基础,实现引的来、留的住、长的快、能上楼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新材料、大数据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助力苏州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2022年度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市工信局第二轮公示2023-02-16 13:11:002022年度苏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市工信局第二轮公示